入境次数
卢森堡 商务签证(以使馆签发为准)
有效期限
90天 (以使馆签发为准)
可停留时间
30天 (以使馆签发为准)
商务签证适用于在申请国从事商务活动,而且申请国必须有邀请公司存在。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1、护照:
①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②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2、照片: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照片尺寸35×45mm(护照照片大小)
3、申请表(我社提供中文模板,填写完毕后我社代为翻译)
4、户口本: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主页,如配偶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配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
6、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邀请方公司材料:
1、申请国公司的邀请信函原件;(我们提供正规格式模板,最好是原件)
2、提供邀请单位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相当于中国的营业执照,尽量提供)
3、邀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商务合作关系证明(比如合同,或别的能证明是合作伙伴的文件,尽量提供)
一、个人资金证明:第一项必须提供,其余的尽可能多提供。
1、银行卡流水对账单: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银行卡对账单或工资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越多越好,须有银行盖章);
2、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至少3万元(建议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原件,需冻结3个月。(不是必须材料,建议提供);
3、定期存单:对于活期存折金额不够的申请人,可提供定期存折原件作为补充,定期存折须在半年前开的户;
二、个人资产证明: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房产证复印件;
2、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3、国际信用卡,股票交割单,国库券,股权证等。
三、公司资产证明(选择提供):
1、中方公司近3个月纳税单复印件(盖章)
2、中方公司近半年银行流水(盖章)
1、已婚人员:结婚证复印件;
2、暂住证:护照签发地与单位所在地不一致,需要提供本人就职单位所在地的暂住证原件,其中暂住证上的来本市时间要与在职证明上就职单位的工作起始时间相符合,有效期限要体现来本市的起始时间已有半年以上时间;